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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 2026-09-27 / 4 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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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软管和灶具到期就换,不自己改管道,燃气公司上门推销可以直接拒绝

成本标签:钱=少 · 时间=少 · 毅力=否 · 收益=大 · 口径=死亡率

  • 成本:一根合规的燃气软管几十元。灶具几年换一次。换的时候顺手看一眼有没有过期。
  • 说人话:一根合规软管几十块。到期就换,这是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写明的用户义务。自己改管道、拆燃气表是条例明令禁止的。同一部条例还写了,燃气公司不能要求你买它指定的产品和服务。上门说「必须换」的推销,可以直接拒绝。
  • 收益:条例把「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、连接管」写成了用户的义务。也就是说,灶具和软管到了年限、或者被国家淘汰了,你要换。条例还把「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」列为禁止行为,自己动手改管道、拆燃气表都在里面。条例同时明确,燃气经营者不得要求用户购买它指定的产品,也不得要求用户接受它提供的服务
  • 证据等级:A
  • 来源:国务院 (2010).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(国务院令第 583 号)第二十七条:「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,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,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、连接管等」;第二十八条禁止行为含「(一)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」「(二)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」「(四)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」;第二十条燃气经营者不得「(六)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」;第二十九条用户可就收费、服务向燃气管理等部门投诉,「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」. http://www.gov.cn/gongbao/content/2010/content_1758214.htm
  • 备注:有人以「安检」名义上门,检查完就推销自闭阀和报警器。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直接堵掉了这条路,你可以拒绝,也可以投诉。TODO(待核实:闻到燃气味之后的标准处置步骤,也就是开窗、关阀、不开关任何电器、到室外打电话这一套,本次没取得可以逐字核对的官方原文)。一氧化碳中毒是另一件事,见第 13 节。

本条出自《高性价比人生指南》第 1 章「不要早死」,本章全部条目。

本章说明

这一节讲三件事。第一是意外和伤害死亡,比如车祸、火灾、中毒。第二是少数几种证据最硬的疫苗和筛查。第三是身体出了什么信号就该去查一查。收益那一栏的数字,来自随机分组的试验、跟踪一大批人很多年的研究,或者官方统计。成本那一栏是作者按市面价格的粗略估计,只用来互相比较,不要拿去引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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