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换了住的地方,法律要求 10 天之内通知移民局。不报不是小事。一来它本身违法,二来移民局寄给你的信会寄丢。
教育部会对某个国家或者地区专门发预警,说那里近期的治安或者政策对中国留学生不利。这是官方公开发布的风险提示,白纸黑字能查到,比中介的说法可靠。看一眼不花钱。
澳大利亚把留学生医疗保险写进了签证条件,不是可买可不买。保险要盖住整个停留期。续签换保单的时候,中间不能有空档。入境时拿不出保险证明,可能当场被拒绝入境。家里人来陪读,每个人都要单独买一份。
去英国要交的钱不止签证费。还要按签证年数预交医疗附加费,交了才能用英国的国民医疗服务。两年的签证就是一次交 1552 英镑。再加上签证费,出发前这一笔要一次交清,做预算别漏了。
国外的学历回国要用,得先做学历学位认证。光是审核就要 10 到 20 个工作日。赶上求职季,或者材料被退回来,还要更久。秋招、考公报名、落户都有截止日期,别等到要用了才开始办。
留服中心会点名一批国外院校,对它们的学历认证单独加强审查,也会暂停受理个别学校的认证申请。被点名的往往就是宣传里「免语言、免出境、几个月拿硕士」的那种。报名前搜一次学校名,比事后申诉省事得多。
刚残疾那几年,自己或者家人情绪垮掉,是常见的,不是意志力的问题。英国两家脊髓损伤中心的长期随访发现,这群人的自杀率是普通人的五倍。九成以上的自杀发生在受伤后的头十年。受伤原因本身就是自杀的人,风险还要高出一截。
家属不同意、单位不同意,都不能把一个人长期关进精神病院。法律只认两种情况:这个人已经伤害了自己或者有这个危险,已经危害了别人或者有这个危险。第一种要监护人同意才能收,监护人不同意的医院不能收。对诊断有异议的,三天内可以要求再次诊断,之后还能自己委托鉴定。
照护者累垮不是矫情。一项美国研究跟踪了八百多位老人四年。一边照护失能的配偶、一边报告自己精神吃力的那批人,死亡风险比不照护的人高约六成。照护但不觉得吃力的人,没有出现这种升高。所以要盯的不是照护本身,是那份长期紧绷。
广告法把话说死了。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广告,不许保证疗效,不许说治愈率和有效率,不许找人现身说法。所以「三个疗程站起来」「多少人已经康复」这类话本身就是违法广告,不用再研究它讲的原理。不是医疗器械的东西,连提治病都不允许。